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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频道:惊悚电影 日期: 来源

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六安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标准(2022年版)、六安市监理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标准(2022年版),现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zj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建筑业是我市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和支柱产业。近年来,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对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建市〔2019〕89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秘〔2020〕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并参考合肥等地信用评价办法,我局起草了《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范围、内容、原则等,通过对企业的资质、税收、质量、安全、工期履约、科技创新、外埠市场开拓、社会贡献、奖励表彰等良好行为指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等不良行为指标进行评价打分,从评价指标和信用等级、评价程序、评价流程、信用结果应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我市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根据《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建筑市场主体依法实施信用评定和信用奖惩,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评选评优、工程担保与保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信用等级评定在实现三场联动、差别化动态管理中的作用。 第一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秘〔2020〕3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建设,推动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交易现场三场联动 ,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六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加信用综合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对企业的资信、经营、履约和荣誉等方面情况,按规定的量化标准评分,依据所得分值排名,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五条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工作。六安市住建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负责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有关信用信息。市住建局成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各县区住建局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的信息采集、登记、审核、投诉处理和信用修复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别评定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等级。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类别不再细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分5A、4A、3A、2A、A五档。信用评价等级由企业申请类别相对应的信用得分确定。 (一)5A:施工类:房屋建筑工程类信用评价得分前10名的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得分前10名的企业。监理类:信用评价得分前5名的企业。 (二)4A:施工类:房屋建筑工程类信用评价得分前11-30名的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得分前11-20名的企业。监理类:信用评价得分前6-10名的企业。 若等级划分位置出现多家企业评分相同,以“质量安全”项得分高低排序,再相同者以“在六安纳税额”高低排序。 企业应于每季度始月10日前在网上完成信用评价申报(初次申报企业应先在系统中注册企业信息),选择申请信用评价类别及属地,填写各评价指标的得分、评分有效期,在相应得分项上传一份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应加盖企业印章,提交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企业首次申报应提交所有有效加分项,原则上在下次申报材料中不予受理首次申报前授予的奖项)。 本市申报企业的属地为公司注册地,市外申报企业的属地为其驻六安固定办公场所所在地或在建工程项目所在地。同时有多个固定办公场所或拟建与在建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作为属地。 建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记录,按照“谁发文,谁录入”、“谁处理(罚),谁录入”原则,由相应管理职能部门(包括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质安监处(站)等),负责在信用信息录入平台上对形成的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录入。信息录入应当在每天18点前完成。 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收到的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调查核实期间不更改信用评价结果。 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季度始月20日前完成对企业申报信息审核并提交六安市住建信用信息平台。审核后需备注登记责任人信息,有疑问联系申报企业相关负责人。 第九条 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并将申报企业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主体依法实施信用评定,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评选评优、工程担保与保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信用等级评定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一条 实施差别化市场准入。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信用评定结果可作为资格审查条件。采用综合评标办法的项目,信用评价分值占一定权重。 评定结果为A级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在承接业务和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时应给予优先受理,同等条件可优先入围。 第十二条 实施差别化资质资格管理。评定结果为4A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在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等方面享有优先权,降低资质资格年度动态核查中的比例。 第十三条 实施差别化动态监管。评定结果为4A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做强,实施简化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 实施差别化的评先评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组织评先评优活动时,应结合参加评选企业的信用信息记录,作出评判。建立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纪委监委、司法、税务、人社、应急、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在信用评价中得分的,经查实后,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应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的日常检查,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确保采集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实现信息的动态更新。 第十七条 组织和参与信用评价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的,由相关单位、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对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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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ne 尊敬的六安市政府领导、六安市住建局领导:针对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5日发布的《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意见的通知,本企业提出以下建议:针对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从3A调整为5A,不仅与其他地市、省级、国家级的评价结果不相符,而且不利于六安建筑市场的发展,建议继续使用3A。

• None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六安市住建局领导:针对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5日发布的《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意见的通知,本企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1、信用评价结果级别由3A调整为5A,和其他地市以及省级国家级评价结果不相符,建议继续使用3A作为最高级别。2、全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众多,建议扩大A,2A,3A的入选企业数量,而新的评价评分办法最高级别只设置10家建筑企业,那10家企业后面的其他企业就很难在政府招标的项目中有中标机会了,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望各级领导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重新设置评分办法,促进六安市建筑业的共同发展。

• None 1、既然是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应综合考虑该企业所有获奖工程,不能局限于六安项目,一个公司的壮大,需要对外发展业务,应看到企业的努力,在六安市外或省外获得的奖项,均应纳入评分标准。 2、征求意见稿中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细化,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大企业本身就有着良好的优势,小企业承揽的业务范围有限,所得的奖项有限,若使中小企业得以发展,不易分级太大。

• None 针对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5日发布的《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意见的通知,本企业提出以下二点建议:1、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中A级由上年度的3级细化到5级,划分相对太细化,不利于六安市建筑行业统筹发展趋势,市场行业发展的强盛,不单单依赖个别企业,靠的是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同发展。2、评分标准中质量安全这一项,强调了获奖项目必须是六安项目,本企业认为,这不利于六安市企业对外拓展开发,评分标准我司建议应将外地获奖项目也纳入其中,增加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便于市场更好的发展。以上是本企业对《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提出的二点建议,望领导综合考虑,以便促进六安市建筑业的共同发展。

• None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六安市住建局领导:针对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5日发布的《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意见的通知,本企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1、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中A级由上年度的3级细化到5级,这样的等级划分,不利于六安市统筹的发展趋势,两极化划分日趋严重,一个行业的未来发展的强盛,不是靠个别支柱企业,靠的是同舟共济,共同发展。2、评分标准中质量安全这一项,强调了获奖项目必须是六安项目,本企业认为,这不利于六安市企业对外经营发展,我司建议应将六安本地企业的外地获奖项目纳入评分标准,增加中小企业的竞争力。3、应减少税收分值,因《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强调的是市场信用,而非企业规模,税收的高分值与本次评价的初衷相背,同时也压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以上是本企业对《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提出的三点建议,望领导综合考虑,促进六安市建筑业的共同发展。

• None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六安市住建局领导:针对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5日发布的《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意见的通知,本企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1、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中A级由上年度的3级细化到5级,这样的等级划分,不利于六安市统筹的发展趋势,两极化划分日趋严重,一个行业的未来发展的强盛,不是靠个别支柱企业,靠的是同舟共济,共同发展。2、评分标准中质量安全这一项,强调了获奖项目必须是六安项目,本企业认为,这不利于六安市企业对外经营发展,我司建议应将外地获奖项目纳入评分标准。3、应减少税收分值,因《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强调的是市场信用,而非企业规模,税收的高分值与本次评价的初衷相背,同时也压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以上是本企业对《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提出的三点建议,望领导综合考虑,促进六安市建筑业的共同发展。

• None 信用评价征求意见稿建议 六安市政府领导、六安市住建局领导:针对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5日发布的《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意见的通知,本企业提出以下两点建议:一、信用评价结果级别由3A调整为5A,与其他地市、省级、国家级的评价结果不相符,建议继续使用3A作为最高级别。二、全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众多,建议扩大A,2A,3A的入选企业数量,最高信用评价级别的企业3A扩大到30家,最低A级别信用评价企业扩大到200家。以上是本企业的所有建议,感谢各位领导为六安建筑业发展殚精竭虑,愿六安的发展蒸蒸日上。

• None 对于本次意见稿,建议增加单位注册人员加分,按照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给予0.2分/个;注册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给予0.1分/个,满分5分。原因:建筑业企业注册人员数量是吸纳地方就业最直接的有效证明,也是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能力的体现。

• None 感谢领导近几年对建筑业的大力扶持,综合其他市的信用评价办法,结合当前实际,我建议;1为体现非公组织在民营企业的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能否采纳设立基层党委加分机制;2我市目前加分机制基本是以项目为主,以单个项目质量安全有关的加分,能否设立针对企业除质量安全以外的表彰加分,比如这次我市一季度产值前50名表彰,市县分值分别设置。另附芜湖市最新的信用评价标准,我认为可以借鉴。上述是我粗浅的建议,多有不妥之处,谢谢 企业综合表彰 满分7分 8.1.1 受到国务院表彰(表扬)的,每次加5分 8.1.2 受到住建部、安徽省委、省政府表彰(表扬)的每次加4分 8.1.3 受到安徽省住建厅、芜湖市委、市政府表彰(表扬)的每次加3分 8.1.4 受到芜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芜湖市下辖县、区党委、政府表彰(表扬)的每次加2分 满分3分 8.2.1 受到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表彰的,每项分别得2分 8.2.2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表彰的,每项分别得1分 满分4分 8.3 企业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成立党组织的,加1分 8.4.1 该党组织受到芜湖市各县(市)区委或组织部(非公工委)表彰的每次加0.5分 8.4.2 该党组织受到芜湖市委或组织部(非公工委)表彰的每次加1分 8.4.3 该党组织受到安徽省委或组织部(非公工委)表彰的每次加2分 8.4.4 该党组织受到中央或中组部表彰的每次加3分

• None 针对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5日发布的《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意见的通知,本企业提出以下二点建议: 一,信用评价结果级别有3A调整为5A,和其他地市以及省级国家级评价结果不相符,建议继续使用3A评价作为最高级别。 二,整个大六安市四县三区,建筑施工企业众多,建议六安市建筑企业最高信用评价级别的企业扩大到50家,最低A级别信用评价企业扩大到200-300家,这样二三级资质企业还有激情赶超的动力。新的评价评分办法最高级别只设置10家建筑企业,评价结果其中还有不是六安本地的特级央企、国有企业,那10家企业后面其他建筑企业就很难在政府招投标中有中标机会了。在近一年政府招投标项目中,20家3A建筑企业还有参与投标机会(但实际从业主和专家评委角度也还是侧重选择排名靠前有名建筑企业),所以最高级别信用评价结果建议扩大到40-50家施工建筑企业。 请各级领导结合民营建筑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六安建筑业市场的全局考虑,认真设置招投标的评分办法,希望各级领导大力支持六安市本土民营建筑业企业,使本土建筑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并带动地方经济提升。谢谢!

市住建局起草了《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25日-6月24日在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网站上公示,截至6月24日结束,我局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专家论证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反馈意见13条,采纳与否情况如下: 针对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从3A调整为5A,不仅与其他地市、省级、国家级的评价结果不相符,而且不利于六安建筑市场的发展,建议继续使用3A。 1、信用评价结果级别由3A调整为5A,和其他地市以及省级国家级评价结果不相符,建议继续使用3A作为最高级别。2、全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众多,建议扩大A,2A,3A的入选企业数量,而新的评价评分办法最高级别只设置10家建筑企业,那10家企业后面的其他企业就很难在政府招标的项目中有中标机会了,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1、既然是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应综合考虑该企业所有获奖工程,不能局限于六安项目,一个公司的壮大,需要对外发展业务,应看到企业的努力,在六安市外或省外获得的奖项,均应纳入评分标准。 2、征求意见稿中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细化,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大企业本身就有着良好的优势,小企业承揽的业务范围有限,所得的奖项有限,若使中小企业得以发展,不易分级太大。 1.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六安市建筑市场的信用内容,主要是针对在六安市的工程项目。 1、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中A级由上年度的3级细化到5级,划分相对太细化,不利于六安市建筑行业统筹发展趋势,市场行业发展的强盛,不单单依赖个别企业,靠的是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同发展。 2、评分标准中质量安全这一项,强调了获奖项目必须是六安项目,本企业认为,这不利于六安市企业对外拓展开发,评分标准我司建议应将外地获奖项目也纳入其中,增加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便于市场更好的发展。 2.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六安市建筑市场的信用内容,主要是针对在六安市的工程项目。 1、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中A级由上年度的3级细化到5级,这样的等级划分,不利于六安市统筹的发展趋势,两极化划分日趋严重,一个行业的未来发展的强盛,不是靠个别支柱企业,靠的是同舟共济,共同发展。 2、评分标准中质量安全这一项,强调了获奖项目必须是六安项目,本企业认为,这不利于六安市企业对外经营发展,我司建议应将六安本地企业的外地获奖项目纳入评分标准,增加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3、应减少税收分值,因《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强调的是市场信用,而非企业规模,税收的高分值与本次评价的初衷相背,同时也压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六安市建筑市场的信用内容,主要是针对在六安市的工程项目。 3.税收分值占比较高是因为其中一方面是通过税收体现企业产值,反映出企业对六安市的发展贡献,所以占比相对较高。 1.信用评价结果级别由3A调整为5A,与其他地市、省级、国家级的评价结果不相符,建议继续使用3A作为最高级别。 2.全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众多,建议扩大A,2A,3A的入选企业数量,最高信用评价级别的企业3A扩大到30家,最低A级别信用评价企业扩大到200家。 1.为体现非公组织在民营企业的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能否采纳设立基层党委加分机制; 2.我市目前加分机制基本是以项目为主,以单个项目质量安全有关的加分,能否设立针对企业除质量安全以外的表彰加分,比如这次我市一季度产值前50名表彰,市县分值分别设置。 1.结合我市当前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立基层党委的实际情况,暂时为添加此项,后续待更加完善成熟后考虑增加 1.信用评价结果级别有AAA调整为AAAAA,和其他地市以及省级国家级评价结果不相符,建议继续使用AAA作为最高级别。 2.整个大六安市四县三区,施工企业众多,建议六安市建筑企业最高信用评价级别的企业扩大到30家,最低A级别信用评价企业扩大到150-200家,这样二三级资质企业还有努力上赶的动力。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新的评价评分办法最高级别只设置10家建筑企业,评价结果其中还可能有不是六安的特级央企、国有企业,那10家企业后面其他其他建筑企业很难在政府招投标中有中标机会了。在近一年政府招投标项目中,20名AAA企业还有参与投标机会 3.在我市建筑业统计季度报中做出显著成绩,产值前20名、21-50名、51-100名的,每次加3、2、1分。因产值统计工作范围广、难度大,且该通报为市级表彰,为匹配合理分值和鼓励建筑企业积极纳统,建议修改加分办法为:产值前20名、21-50名、51-100名的,每次加5、3、2分。 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分标准中市级龙头、骨干、百强企业分别加10、8、5分。根据《六安市民营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50强评选方案》中评选范围:注册地在我市且建筑业产值参与2021年统计汇总的已纳统民营建筑业企业,因此对于注册地在六安市的国有企业无法参与该评选,显失公平,建议取消该项目加分或重新调整给予注册在六安市的国有企业相应加分 《六安市民营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50强评选方案》为市政府统一组织评选,旨在促进民营建筑业发展。在现评价要求中进行了调整,调整为被市政府表彰的给予相应加分。

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建设,推动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交易现场三场联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凡在六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加信用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对企业的资信、经营、履约和荣誉等方面情况,按规定的量化标准评分,依据所得分值排名,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工作。六安市住建信用信息平台,负责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有关信用信息。市住建局成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各县区住建局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申报企业的信息采集、登记、审核、投诉处理和信用修复等具体工作。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别评定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等级。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类别不再细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 A B C A AAA AA A “质量安全”项得分高低排序,再相同者以“在六安纳税额”高低排序。 日前在网上完成信用评价申报(初次申报企业应先在系统中注册企业信息),选择申请信用评价类别及属地,填写各评价指标的得分、评分有效期,在相应得分项上传一份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应加盖企业印章,提交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企业首次申报应提交所有有效加分项,原则上在下次申报材料中不予受理首次申报前授予的奖项)。 本市申报企业的属地为公司注册地,市外申报企业的属地为其驻六安固定办公场所所在地或在建工程项目所在地。同时有多个固定办公场所或拟建与在建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作为属地。 “谁发文,谁录入”、“谁处理(罚),谁录入”原则,由相应管理职能部门(包括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质安监处(站)等),负责在信用信息录入平台上对形成的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录入。信息录入应当在每天 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收到的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调查核实期间不更改信用评价结果。 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并将申报企业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主体依法实施信用评定,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评选评优、工程担保与保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信用等级评定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信用评定结果可作为资格审查条件。采用综合评标办法的项目,信用评价分值占一定权重。 AAA AA A 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在承接业务和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时应给予优先受理,同等条件可优先入围。 AA 级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在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等方面享有优先权,降低资质资格年度动态核查中的比例。 AA 级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做强,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实施差别化的评先评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组织评先评优活动时,应结合参加评选企业的信用信息记录,作出评判。建立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纪委监委、司法、税务、人社、应急、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在信用评价中得分的,经查实后,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各级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应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的日常检查,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确保采集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实现信息的动态更新。 组织和参与信用评价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的,由相关单位、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对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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