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林某华在平和县安厚镇某村其经营的“休闲吧”内设置2台单人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赌博。2022年10月12日,涉案赌博机及机内收取的赌资1151元被公安民警依法查扣。涉案赌博机为单人机型,林某华共容留4名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经现场勘查,林某华设置赌博机的地点距离平和县安厚中学200米内。
被告人林某华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其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可以从宽处理;容留未成年人赌博,从重处罚;能积极预交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上述情节在量刑时综合予以考虑,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或者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从重处罚。
林某华在学生密度高、前往次数频繁的学校周边设置赌博机,该赌博机的外形与游戏机十分相似,使用1元硬币投币即可进行赌博的模式更是精准地抓住了未成年人的消费特性,不仅能够吸引未成年人赌博,更可能让未成年人错误将“赌博机”当作“游戏机”,沉迷其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校周边的商家应存社会责任心,严格筛选店内商品提供给未成年人,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