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审理宣判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雷某某、蔡某某、马某开设赌场一案,判处三人九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判处两人缓刑。
2022年8月,经被告人王某甲提议,与被告人王某乙、雷某某、蔡某某、马某约定在贵阳市白云区某村的民房内开设赌场,为赌客提供赌博工具,以“金花拱”的方式聚众赌博,五人从中抽头渔利,攫取非法利益。2022年9月,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查获该赌场,当场查获参赌人员二十余人,扣缴赌博工具及赌资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雷某某、蔡某某、马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或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的、或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的即可达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开设赌场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仅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自己也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娱乐有度,扑克、麻将等棋牌游戏一旦涉利,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请提高警惕,远离赌博,切勿逾越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