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就诊挂号,仅限当次当日有效,是多数医院的常态。针对医院要求复诊需要重新挂号缴费,有市民觉得不合理,也有医务工作者认为有必要,一些地方已经尝试作出改变。
在大多数医院,挂号单上会标注:限当次当日有效,但往往有些患者的检查化验结果当日拿不到,或者有些病情需要隔几日再来复诊,遇上这种情况只能重新挂号。因此,关于复诊挂号缴费的争议持续不断。是否有措施加以完善?
赵先生告诉记者,上个月,孩子感冒发烧,到医院问诊后,做了检查,开了药。一周后去开复诊证明,到了医院被告知,需要重新挂号缴费才行。
“医院每天有成千上万的患者,挂号是建立良好秩序的一种凭证。”重庆某三甲医院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在现行的《医院工作制度》中,挂号工作制度注明,挂号诊病当次当日有效,这并非是某家医院的自行规定和独有现象。
彭女士回忆起陪父亲就诊时的一次经历,同样充满了疑惑。“好不容易排上队为父亲挂了专家号,初步问诊后,让做一系列检查。但是全部检查结果出来时,已经是下午6点,专家结束坐诊下班了。”
一周后,当彭女士带着父亲再次来到医院,却被要求重新挂号缴费。她向就诊台工作人员解释,之前是检查结果出来晚了,并非自己的原因造成延后,但得到的回复是:“这是规定。”
上述三甲医院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复诊挂号缴费给市民群众带来不解,也因为大家对于医院的工作流程不是很清楚。他说,目前国内医院基本都是信息化管理,患者的相关信息都记录在系统内,如果不挂号,系统里就无法显示信息,医生也没办法进一步做诊断和治疗。所以,复诊时有必要重新挂号缴费,医患双方应互相理解。
不过,也有其他声音出现。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合同法规定,患者挂了号,就视同患者与医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应当获得一次完整的医疗服务,包括问诊、检查、诊断、治疗。
“在这一过程没结束前,患者不应再支付任何挂号费。在患者等待检查、化验结果期间,可以被看作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暂时中止,而医院出具检验结果后,则表明医患双方的这种合同关系又恢复了,医院应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内容。”该法律界人士说。
“以前拍片子得排半天队,如果赶不上当天出结果,还得再抢第二天的号重新排队缴费,现在终于不用再反复挂号了。”在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一位就诊患者对医院推行的“一次挂号管三天”制度连连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