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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家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被判刑!

频道:韩国电视剧 日期: 来源

把自己住的房子变成赌场,但是自己并不参与赌博,这种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湖北大冶市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涉嫌犯罪!

7月12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2月以来,被告人郭某某经同一小区曹某某、胡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提议,在位于某小区自己家中开设“押宝”的赌场,约定每天从抽水中提取3000元,作为自己提供场地、伙食费、卫生费等好处费,剩余抽水由曹某某、胡某某分成。

该赌场以两枚硬币和一个灯罩进行“押宝”,赌注是100元起步,上不封顶,如果两枚硬币图案一样就是“通”,不一样就是“间”,猜中便赢得相应的赌注金额。

“赌场里面由于上不封顶,赌资金额比较大。其中,曹姓女子在该赌场先后输掉45万元,其中仅去年3月15日一天就输了15万元。”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前不久,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接受处罚,家属代为退赃210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开设赌场罪是从赌博罪中分离出的新罪名,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而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恰恰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提醒的是,只要行为人提供了赌场,无论本人是否参与,是否“抽成”,均不影响罪名成立。

关键词: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