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港分局接到上级单位下发的线索称,有多人通过新港辖区居民张某与吕某的违法“中介”业务前往港澳地区参与赌博,接到线索后,分局刑侦大队多次转战珠海、深圳等地,迅速将涉嫌非法开设赌场罪的张某和吕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后,这两位“中介”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浮出水面,原来张某在一次前往澳门旅游的途中,前往某赌场开通赌博账户进行博彩娱乐,随后取得了所谓“高级VIP”权限,而其本质上是赌场为招揽赌客提供的接车与住宿等服务。
颇具“生意头脑”的张某意识到其中蕴含的“商机”,返回内地的他联系了吕某,两人合谋以张某的“赌场高级VIP权限”可以提供免费吃喝住为诱饵,多次招揽赌客赴澳门某赌场参与赌博,而深知“逢赌必输”的张某自己并不参与赌博。
一段时间后,赌场发现张某的账户流水较大,同时也乐于张某带着更多赌客参与赌博,便与张某签订所谓“对赌协议”,张某可以从参赌人员的赌资中获得一部分利润,在金钱的诱惑下,张某将更多人拖入赌博的深渊。
经初步调查,该案涉及赌资近百万元,隐藏在这数字背后的不知是多少个家庭的血泪,但是在审讯过程中,当民警问张某自己在赌场输了多少钱时,张某满脸不屑的说“我不会去赌的,赌博都是要输的,他们愿意去我就给他们找个路子过去咯,我就当个‘中介’而已”。
目前,张某、吕某二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且涉案金额较大,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