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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首例《巡湖守护令》,让“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

频道:欧美电视剧 日期: 来源

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胡某等3人单独或共同在鄱阳湖区塔城乡青岚湖水域非法捕鱼50余次,共获利45917元。

南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等3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胡某等3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自愿以“增殖放流+生态修复费+义务劳动”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南昌县法院向其三人发出《巡湖守护令》。

《巡湖守护令》将刑事惩罚、生态修复、教育罪犯等功效融为一体,是多职能部门携手合作保护鄱阳湖流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惩罚与修复并重的生态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

下一步,南昌县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并完善巡湖守护等相关制度,打造“生态司法与河(湖)长制”模式,强化对辖区内河湖生态的保护修复,加大巡湖守护工作的成效回访监督工作,让“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

关键词: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