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除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外,《通知》涉及的是
所谓前期物业,是指商品房从第一次交房到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聘用协议期间的物业。
两年期满后,对于未按规定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或业委会没有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仍然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前期物业合同就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
根据《通知》,基本物业服务费按照住宅建筑面积分月计收,分1—4级,以及“有电梯”和“无电梯”两个类别。具体如下:
建设单位在招标确定前期物业服务机构时, ,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内容进行单独核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备案。
据资阳日报报道,《通知》下发以来,时间已过2周,仍有个别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对该情况应如何处理,资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详细解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0.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物业管理是连接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物业收费问题一直是民生关注的热点,各地政府对物业服务费用的管理也各不相同。
2012年7月,四川首部规范物业管理的省级法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其中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予以约定,也就是市场化定价。
于2022年5月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延续了此条规定,并 。
在安徽合肥,将于5月起实施的当地第一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中,还专门对“增值服务费”作出了规定。 ,不允许开发商把增值服务和基本服务混在一个合同中签订,业主可根据需求自愿选择增值服务。
此外,一些地方也出现过部分物业企业因为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处罚的情况。
据信用中国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内容显示,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对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的行为进行处罚。经立案调查,最终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164443.4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行政处罚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同时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价格监督管理”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