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钱不走正道,在家中开设赌场,牟取非法利益自毁前程。近日,陈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11月至12月间,陈某在其家中摆设“打鱼”赌博游戏机供多人参与赌博,涉及赌资14万余元,陈某获利5千余元。该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些带着诱人利益的“糖衣”之下,往往隐藏着苦涩的“恶果”,切莫为一时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否则追悔莫及。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