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在美国的征收历史,大约已有200多年,目前在美国地方政府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同样也在征收房地产税。不过,我国房产税和土地方面的税收,暂时还散落为多个税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一直没有全面推广“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会在何时推广,又当如何征收?近年来,专家们纷纷给出不同意见,其中,苗乐如的观点值得关注。他建议按照“家庭套数”征收房地产税,第一套房免征税,第二套房少征税。他还提到,建议房贷利率直接同比例降低,这样也避免了“先还贷再贷款”的麻烦。
苗乐如分析,假设选择按人均面积征税,人均面积多少为妥?是60平米,还是80平米?这也是要探讨的问题。另外,究竟是按人均建筑面积征税,还是按照人均使用面积征税?这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苗乐如指出,倘若按照人均面积征收,这其中会涉及到更多、更繁琐的细节问题。
苗乐如拿北京举例,北京二环和三环内许多房子是“老破小”,有的居民家庭仅有一套“老破小”。此时,随着第三代人的出生,居民就不得不购买第二套房去改善住房条件。事实上,这第二套房,也属于刚需。类似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房地产税应该怎么征更合理?
苗乐如表示,“建议第一套房免征房地产税,第二套房象征性少收一点房地产税。”苗乐如解释,为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愿望,国家也在鼓励改善型住房,而房地产市场也亟待激发活力,居民对第二套房些微纳税,这既是对鼓励购房政策的衔接,也能激发市场活力。
此前,有知名学者提出,对小产权房要特别征收房地产税。但苗乐如坚定地给出了相反意见,他认为,小产权房压根不具备被征税的资格,如果一旦对小产权房征税,这就意味着是在变相地承认小产权房的权属。
坊间不乏这样的观点,房屋产权70年,既然居民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完全不必再交房地产税。苗乐如表示,“我不赞同这个观点。税收是一个再分配、再调整的过程。英国是土地私有制,但土地产权人也同样要交房地产税。”
苗乐如举例而言,有人因拆迁获得多套房子,但对这些居民征税合理吗?这值得探讨。如果一旦对拆迁补偿的房屋征收房地产税,恐怕居民会产生极大的排斥心理。另外,苗乐如补充表示,不仅商品房要征税,保障性住房以及出租的房等,也应征收。
苗乐如提到,有一些特殊职业的人,他们在异地买房也是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譬如,杀青后的演员需要在异地买房居住,教师寒暑假也可能需要在异地度假,还有过着候鸟生活的许多老年人需要在异地置业等。这些人群,他们购买第二套房,也是生活所需。
苗乐如认为,既然现实生活让许多人对购买第二套房有实际需求,那么市场或政策就应该对应发挥作用。他分析,“中国4亿人是中产阶级,按照人均40平米到60平米的住房需求来预估,4亿人大概需求160亿平方米至240亿平方米的建筑。住房改善需求是房地产新阶段的主要特征,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