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山区积极凝聚治安志愿者、网格员、社会组织、企业商户等多方力量,践行好邻居“凡事好商量、有事我来办、难事大家干”精神,营造了邻里守望、平安共创的浓厚氛围,探索形成了房山“平安好邻居”群防群治品牌,为“平安房山”建设提供了强大助力。为扩大房山“平安好邻居”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凝聚全区党员干部群众携手守护平安的共识,区委政法委根据“北京房山”标识、“西潞好邻居”标识,设计制作了房山“平安好邻居”品牌标识。
位于图标右侧的是房山“平安好邻居”Logo:1.标识为“众”字变体,体现出群防群治力量的群众属性和好邻居“凡事好商量、有事我来办、难事大家干”的品牌精神;2.标识外观形似“屋檐”,寓意为邻里守望、和睦相处,千家万户心连心,与“好邻居”这一主题呼应;3.标识由三个向上的“箭头”构成,寓意为好邻居们众志成城、勇往直前;4.三个箭头整体又形成“堡垒”形状,蕴含着“守护”“平安”的意味;5.标识分别由红黄蓝三原色构成,寓意着好邻居打破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界限,居民、商户、企业都是好邻居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北京房山”标识一并使用,体现了房山“平安好邻居”的品牌归属,寓意好邻居齐心协力为“六大房山”建设做出贡献。
房山“平安好邻居”标识(以下简称“标识”)主要用于与平安房山建设相关的各类宣传活动、宣传品等,公开使用此标识需提前与房山区委政法委联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标识用于与平安房山建设宣传无关事项,不得将标识作为商业目的使用。使用标识时,应当完整、准确、规范,因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房山区委政法委有权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