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检察机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方案,明确“学习、深思、领悟、践行”四大系列14个单元,分解20个主题由院领导牵头调研,谋划新举措,全力担负起检察职责使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
坚持正确工作方向,全力担负起服务发展大局的职责使命。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跟市委、市政府“改革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等定位,当好“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实践者、促进者、护航者。把严格依法履职作为服务发展的立足点,找准检察履职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做强做优做实法律监督。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合规改革,加大非羁押强制措施职能监管模式探索力度,坚持“三函”工作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探索检察履职助力乡村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机制。
坚持推动诉源治理,全力担负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需求更加多元,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把打击犯罪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最主要职责,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实行“1+N”办案机制,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加强犯罪诉源治理,既抓末端、治已病,也抓前端、治未病,做到治罪、治理并重。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健全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调解、赔偿保证金、非罪化处理等机制,促进内生稳定。强化涉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扭转涉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两个下降”的目标。
坚持专业权威监督,全力担负捍卫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全方位推动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中的关键性作用。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落实党委政法委领导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联动机制,融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督为一体;推进法律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衔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相融合;深化检察建议与代表委员提案议案转化机制,推进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融合。健全专项监督工作机制,深化刑事诉讼监督“三集中”机制,破解监督难题;开展立案后未报捕未移诉、存疑不捕、久审未结专项法律监督;用足调查核实权,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自行调查核实力度,促进司法公正;秉持法治思维,坚持“七个依法”,用心办理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信访问题。
坚持维护公共利益,全力担负守护美好生活的职责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牢记“公共利益的代表”神圣职责,规范行政机关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探索检察建议落实“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的需要,深化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通报机制,加大对京杭大运河、洪泽湖、骆马湖等综合治理力度,守护“水韵名城”名片。围绕公共安全领域主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担负起检察职责使命,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要坚持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干警头脑,持之以恒培养专业精神、增强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水准,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拥抱检察大数据战略,完善业务考核评价机制,树立“雷厉风行、务实苦干、令行禁止”作风,倡导“追求极致、大胆创新、勇于超越”精神,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注入强大动力,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