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通辽市某粮食公司收购原告周某种植的玉米后未给付其粮食款,导致原告生活困难。经过多次索要无果后,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被告,了解到被告有给付欠款的意向,便通过线上方式多次与原、被告沟通调解,耐心释法说理,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公司与原告庭外达成和解,原告周某向本院申请撤诉。
该案从立案到撤诉仅用了9天时间,不仅帮助当事人要回了欠款,保障了农民资金回流,不误农时,也充分体现了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协调化解与依法裁判有机结合的办案理念,真正彰显法院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