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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 2023 | 第027期】缓刑期内犯新罪?数罪并罚!

频道:悬疑电视剧 日期: 来源

近日,洪江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冯某因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根据法律规定,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三千元。

经法院查实,被告人冯某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9月被某县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23年4月,被告人冯某在洪江市饮酒后驾驶货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当场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洪江市人民医院予以提取血样,其血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的标准。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冯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冯某系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与前罪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和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发现的其他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关键词: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