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的大明王朝是如何运行的呢?不可能仅仅只依靠中央集权,毕竟事儿是要下放到基层去办、去执行的。《显微镜下的大明》通过六个不显眼的,发生在县一级的案件,于细微之处让大家了解古代中国,了解大明的基本行政构架、税法、刑法。
附廓县:顾名思义府衙设在县内,府衙县衙同城办公。因为与知府在同一座城内,不仅知县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牵制,而且附郭县令居住的地方在府、省所辖诸州县的领袖地位,因而其送往迎来, 招待过往长官的任务也较其他州县为重,所谓“趋跄倥偬,供亿纷纭,疲于奔命”。还有一种更惨的“附廓省城”,即知县、知府、巡抚同城,那么附郭县的县令又比与知府同城的附郭县令任务更重; 更不幸的附郭京城,大写的“惨”字。所以就有一种说法叫“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
皇权不下县:书中注释引用了费孝通先生的论述,我国古代虽是中央集权制,皇帝拥有绝对权力,但是他也不能凭一己之力管理庞大的帝国,但是中央派遣的官员也只到县一级为止,县以下没有任何行政单位,那么县以下由谁来协助管理呢?答案是:地方乡贤、宗族。具体地方事务往往由士绅阶层主导,由此形成了“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地方宗族自治体系。宗族自治建立在血缘纽带之上,并通过这一亲情纽带实现同族之间的团结互助,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地方的和谐稳定,士绅治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具备贤人政治的特点,但是它的缺点也很多,首先它是一个人治,人治容易主观,会不透明,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 其次它的建立是以血亲为主,极容易抱团,会因个体利益导致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甚至于割裂中央的治理,划地自治,不方便管理。
“三班六房”是与“世顶名缺”这个明朝的人事回避制度紧密相关的。明朝规定了官员不得在本籍任职,且不能久任。而各大衙内的胥吏们都是本地人,毕竟全是外地的也不熟悉本地事务,管理起来也不方便。所以有“流水的官、世守的吏”这一说法。三班是皂班、壮班、快班; 六房为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他们有专业能力,又世代相传,县里的实权实际上是掌握在他们手中,没他们知县都没法开展工作。因此他们也成为了吏治管理的重灾区,到明朝后期“年年派粮、时时作弊”,足见基层之混乱。
这仅仅是书中这一案件总结出来的明朝的县及县以下的一些基层行政单位和管理手段,大家有兴趣可以一起来讨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