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站在正义的台阶上俯瞰审视着自认为卑劣的人,或站在强者的高梯上论说着刀剑无眼难免死伤。但无论如何,这都属于打架斗殴、致人死亡,侠士草莽们真的可以轻飘飘地做下这些事后潇洒离开吗?
历代统治者所规定的刑罚约束的多是平民百姓,权势贵族并不受刑法束缚。先秦时代多用五刑制度,五刑包含墨、劓、髌、宫和大辟。全部都是残害肉体的刑罚,要么致人死亡,要么让人留下终身残疾。
在沿用夏商周五刑制度的同时,秦代刑法进行一定的改良,讲究名誉的秦朝多用徒刑。但在秦朝时代,连偷盗都明令禁止并处于极刑、甚至祸及家人,何况是杀人放火呢?
宋朝以前的历朝历代,杀人者斩,伤人者绞,起杀念者杖。与人谋划伤人杀人者同样要受到处罚,或斩杀、或流放、或杖打。
只是随着社会发展,杀人犯不一定会受到肉刑。在隋唐后,杀人犯被灌毒酒、吊死是较为常见的做法。即便只是参加打斗无人员伤亡,也会受绞刑或杖打的处罚。
在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积贫积弱”宋朝为应付周边民族的侵扰,也为镇压农民起义,宋朝刑法虽以唐朝刑罚为基础,却远比唐朝的刑罚严苛。而且皇帝用刑法维护王权威望,因此皇帝大多亲自断案,更是大大拓宽了刑法的适用范围。
“十恶”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不孝、不睦、不义、大不敬,“四杀”指谋杀、斗杀、劫杀、故杀。而犯这些罪名的人,一律处以死刑,或凌迟、或杖杀、或腰斩等等,手段极其残忍。
而宋江刺配江洲在浔阳楼醉酒题的诗,足以让他死上千八遍。然若在现实,他也不会像书中那般顺利逃脱罪责。
原因在于,古代社会交通不发达,人群多长久定居。每家每户皆有户籍,进出城门都需证明,且左邻右舍皆是熟人,若你杀人犯罪后想逃跑,也是行踪受限。
由于古代刑罚的连坐制度,对知情不报者都会受到同等处罚,人们只会对你的行迹全盘托出,全城通缉,或被抓到后将接受更严酷的处罚,或成为黑户,一辈子躲躲藏藏。
侠士们自是重情重义、侠肝义胆,但从朝廷的角度看,若危及统治者权威,有直接利益冲突时,为维护王朝统治、皇家权威,侠士们也是难以逃脱罪刑的。
道德性来自人的感性,也来自于人本身趋利避害的天性。但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人不仅会关注眼前的利益,也会挖掘长远利益。
我国古代是宗法制社会,以父系血缘亲情为纽带构建庞大的家族体系。每个人事事都会与族内相关,由于刑罚的连坐制度,家家户户相互起着监督作用。
虽现今我国死刑实际上比之古代已有很大变通,但杀人者死的合理性仍然在民众心理深深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