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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拒付投资收益被强执4000万

频道:冒险动漫 日期: 来源

近日,有媒体报道,演员李亚鹏及其哥哥李亚炜因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000万元。据悉,这是李亚鹏兄弟二人在2012年与一家投资公司签订的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所引发的纠纷。

根据天眼查App显示的信息,2012年1月,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友联)出资6000万元对李亚鹏兄弟二人持有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雪山公司)进行注资,并约定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另外,协议还规定,项目开发周期为3年,周期届满后由泰和友联公司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然而,在项目开发期限内,李亚鹏一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关款项。2015年7月至11月期间,泰和友联公司多次向李亚鹏、李亚炜及其担保方北京中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书公司)发出催款通知函和律师函,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但截至目前,李亚鹏一方仍未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过任何款项。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泰和友联公司将李亚鹏、李亚炜和中书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8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李亚鹏、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并冻结了李亚鹏名下价值7279.35万元的股权。2022年3月,朝阳法院又发布了执行裁定书,确定了被执行人名单为李亚鹏、李亚炜和中书公司。

据了解,雪山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该公司曾在丽江市古城区开发了一处名为“丽江雪山花园”的高端住宅项目。而中书公司则是一家以文化传媒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该公司曾参与过《花样年华》《大明宫词》《大唐荣耀》等多部影视剧的制作。

对于此次被强制执行的消息,李亚鹏方面尚未做出任何回应。而网友们则对此事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李亚鹏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有人觉得他是“被坑了”,还有人质疑他的“经济实力”。无论如何,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商业活动中应该遵守诚信原则,注重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形象,否则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