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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不应该成为小恶魔的护身符

频道:恐怖电视剧 日期: 来源

山东11岁的女孩3月10日出门后迟迟不归,3月13日突然跟妈妈发信息,说自己不想上学了。妈妈焦急万分,在理发店找到了女儿,不管她怎么问,女孩都不说原因,只是不断的说,不想回家。

但这位妈妈觉得事情不简单,说带她去诊所检查,并再三追问下,这时女孩才哭着说出了实情。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女孩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男孩李某(化名),对方比她大3岁不到。3月10日晚上,李某和另一名男孩张某(化名)骗女孩说她的另一个好友也在自己家里,邀请她一起来玩。可是女孩到了李某家里,并没有发现她的朋友,两个男孩撒谎称她的朋友去卫生间了,马上就回来,但却把房间的门锁起来了。

等女孩察觉到异常想跑已经晚了,这两名男孩直接扇她耳光,还用脚朝她肚子上踹过去,并按住她的手腕,对她实施了侵犯。过后2名男孩还给她录视频,并威胁她,不让她告诉父母,说如果女孩说出去,他们就把视频散播出去......

谁能相信这样畜生似的所作所为竟是两个14岁的男生所为,如此胆大包天,犯下滔天大罪。后来女孩父母报案,这两个人被抓了起来,但遗憾的是因为李某未满14周岁,已被释放,将不承担法律后果,另一个男孩张某已被刑拘,后期移送检察机关。最高检核准12周岁可追诉刑事责任,但仅限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不包括强奸罪。

法律设最低刑法责任年龄,原本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如今却成了小恶魔的护身符,法律应该保护的是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的是他们在受到伤害以后对凶手的惩罚,而不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肆意妄为,逍遥法外。

十四岁对孩子来说这个年龄段是变化较大的时候,很多原本乖巧的孩子逐渐就变得叛逆、与家长对着干,若是父母这时候处理不好与孩子的关系,就很容易使关系降到冰点,十四岁处于青少年时期,是儿童转变成人角色的过渡时期,也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初步形成阶段。

14岁的孩子在逐渐褪去稚嫩的同时,也进入了青春期。从法律上看,14岁是法律形式起责点,也就是说这个阶段家庭教育尤为重要,其意义不止是培养性格,而是避免犯罪。其次,他们的心理也变得尤为敏感,开始有自己的主见。

原本未来可期的孩子,一下子变成社会的罪人。心理压力的增大,对孩子造成创伤是无法磨平的,这将会是我们做父母的无法推卸的责任。

其实让孩子学会做人,才是培养孩子最核心最重要的任务,人,站立起来,靠的的是人格品格,丢失了人格,缺了德行,本事愈大,做的坏事愈多。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生活越来越丰富,孩子们接触到新鲜事物也愈加多样,心理年龄也越来越早熟,青少年犯罪案例也越来越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继续下调,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为更多失去无辜生命的人,让更多饱受摧残的人伸张正义。

关键词:小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