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其它行业来说,物业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并不长,它是伴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步伐而生。
自上世纪的1981年3月10日我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宣告了物业行业在我国的诞生。
然而,仅仅40年的发展历史,物业行业却让百姓恨之入骨。尤其是近几年要求取消物业管理企业的呼声越来越高。
说物业企业无赖,主要是指物业企业只要进入了物业小区,不但不作为甚至违法违规作为,肆意侵害业主权益却又让业主无可奈何。
业主一旦因为物业企业的不作为、乱作为而拖欠或者拒交物业费,就会遭到物业企业的起诉。广大业主由于取证困难证据往往不被法院采纳而败诉。明明物业不作为乱作为的事实摆在那,就因为业主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而无能为力,聘请律师又因为诉讼标的太低而无人接手。申请法院调查又因为时间紧人员少而拒绝。更为可恨的是,即便双方服务合同到期,由于广大业主意见不统一或者业委会不作为,也很难通过业主大会让物业企业退出。这样一来,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物业企业就理直气壮地耍起了无赖。
物业企业为了谋取不当利益,明目张胆地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的行为屡见不鲜。一些服务项目得过且过将就,降低服务标准,甚至肆意减少服务项目,比如消防治安、园林绿化、外墙清洗、卫生保洁等服务能省则省,完全无视服务合同义务和业主要求。再比如为了节省人工成本,在岗位人员配置上也是尽量减少编制,降低管理标准。对物业服务人员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视而不见,脱岗离岗空岗导致的小区各种隐患随处可见,达不到物业服务标准和要求。这种无作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权益。
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业主权益,百姓对“三无””物业企业恨之入骨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也就是百姓要求取消物业行业呼声越来越高、主张小区物业业主自治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