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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做法】一身正气做优“两项监督”,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在能动履职中守望公平正义

频道:都市小说 日期: 来源

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并称“两项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增强敢于监督的魄力,练就善于监督的本领,恪守依法监督的原则,彰显规范监督的专业,在依法能动履职、不断追求极致中促进“两项监督”提质增效,把公平正义镌刻进每一个案件,源源不断地送抵群众心坎,照亮幸福美好生活,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建设。

2020年1月,威信县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肖某静涉嫌交通肇事一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卷宗,认真核查证据材料,通过层层叠进、抽丝剥茧、深挖细节,在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中掌握了肖某静、肖某杰、陈某涉嫌妨害作证罪,雷某涉嫌包庇罪的犯罪线索。随后,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经审查后,公安机关对肖某杰、陈某涉嫌妨害作证案,雷某涉嫌包庇案立案侦查,最终拨开迷雾还原了案件真相。同年6月,法院以肖某静犯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肖某静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同年12月,以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肖某杰、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以雷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威信县检察院践行公平正义初心、坚守公平正义高地的一个生动缩影,也是做优“两项监督”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真实写照。今年以来,该院“两项监督”工作成效显著,监督立案6件6人,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100%;监督撤案7件7人;追捕6人、追诉9人,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居于全市前列;提出书面纠正侦查26件次,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为10%,高于全市、全省平均水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7件。

在司法办案实践中,该院检察官始终怀揣着对公平正义的一腔热忱和执着追求,牢固树立“法律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一定要技高一筹”的办案意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始终心存敬畏、理性平和、缜密严谨,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第一个案件”来办,当作“天大的事”来办,在做优“两项监督”中厚植司法为民“大情怀”,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2022年1月,威信县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林贩卖毒品案过程中,针对侦查机关在审查逮捕环节未完整移送证据,导致在审查起诉环节,对证据发生变化的犯罪不能认定的严重违法情形,依法发出纠正违法意见通知书,并对可能存在的不认真履职线索进行移送。在该院将吴某林贩卖毒品案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及时将同案犯何某抓获并补充起诉,相关办案人员也因不认真履职受到谈话提醒。

2022年5月27日,该院牵头召开由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10余家单位参加的威信县“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与相关单位在部门协作、线索移送、常态协商、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建立机制,积极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县委依法治县考核内容。同时,在实地查阅执法案件台账、案卷的基础上,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定期、不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情况,对移送案件进行跟踪、协调和督办,有效强化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实现监督线索来源多元化,为做优“两项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2年3月,该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已设立的派驻威信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更名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牵头召开联席会议2次,就深化检警协作深入交流、达成共识,并印发《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施细则(试行)》,前移监督关口,延伸监督触角,常态化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有效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和执法办案思想统一。

该院依托协作配合平台实现执法办案和“两项监督”数据共享共通,推动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办案信息通报、数据分析研判、类案问题整改、重大事项沟通以及在执法办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法律政策适用等方面加强交流协作。此外,该院还进一步增强派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力量,通过调取监控资料、查阅卷宗台账、实地巡查等方式,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

长期以来,受传统办案观念影响,司法办案中习惯将批捕、起诉等讼诉职能作为法律监督的主要手段,导致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不平衡、不匹配,特别是“两项监督”职能相对弱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基于此,该院在突出监督重点、消除畏难情绪、强化责任倒逼、实施精准监督上破题发力,引导办案人员充分认识到“两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转观念、改作风、补短板、提质效。

2022年2月,该院在办理牟某、王某涉嫌组织卖淫一案中,在全面细致地对案件进行审查时,办案检察官通过仔细阅卷和缜密审查,从中发现了王某梅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罗某龙涉嫌聚众淫乱的犯罪线索,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王某梅、罗某龙立案侦查。同时,列明详细的继续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继续侦查。经法院判决,王某梅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罗某龙犯聚众淫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把“谁办案谁监督”落到实处,灵活运用“一案多查,全面审查案件”等方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件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分析,除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意见是否正确外,还重点评估、审查案件是否有监督线索。同时,在推进“两项监督”工作中,该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坚决防止打击不力、以罚代刑,以及受利益驱动办案、徇私枉法等问题;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为重点,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真正做到不枉不纵。

目标是前进的动力,责任是工作的基石。该院项目化推进“两项监督”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具体到部门和人员。同时,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用好科学化考评标尺,将“两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有机融入到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激发深入开展“两项监督”工作的激情和活力。

追求极致,源于永不满足。守护公平正义的脚步,从来未曾停歇。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持续做优“两项监督”工作,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关键词:正义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