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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唐朝诡事录》有感:冒名顶替赶考在唐朝行得通吗?

频道:恐怖电视剧 日期: 来源

昨日追看《唐朝诡事录》,其中一个案子叫“黄梅杀”,讲述的是一个叫“吉祥”的山贼,厌倦了“日僧夜贼”的日子,利用手中抢来的钱,捐资兴建了一座文庙安心读书,想要靠科举“洗白”,成为大唐公务员。

后来,他的文庙来了两位考生,一个叫独孤暇叔,家里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轻红,却偏偏跑到文庙借住读书;一个叫刘有求,到文庙后将书本一脚踢开,天天只会眠花醉柳。

吉祥一开始很看不上刘有求,还曾苦劝他要专心读书,后来才得知人家刘有求京城有人,给了他一封举荐信,保准他能高中进士。

这件事给吉祥的打击很大(吐槽:哥们你原来可是个山贼啊,杀人放火没少干,怎么会天真地以为科举是干净的呢?),他认为自己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比得上走后门的。索性将刘有求杀死,偷了信后带着轻红(这女人可真是红颜祸水,文庙三个男人都喜欢她)远走高飞,妄图冒充刘有求的身份,到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实现情场、考场双赢。

虽然明知道《唐朝诡事录》不是正剧,可我也被编剧奇大的“脑洞”雷的一愣一愣的。

历朝历代,科举考试都被视为“抡才大典”,重视程度比现如今的高考可高多了。不仅最终主考官是皇帝,而且对可能存在的作弊也是层层设防。

到这里,相信聪慧的网友已经发现了:独孤暇叔、刘有求属于乡贡,即社会自荐考生。虽然以刘有求的家庭条件完全可以去地方学馆接受系统的教育,以“生徒”的身份参加考试,但不懂他为何舍弃这条康庄大道。

作为社会自荐考生,平时是可以住在文庙读书,但他们的身份文牒早已被地方政府掌握,文牒就是身份证,涵盖了考生的姓名、籍贯、相貌特征、年龄等所有能记录的信息。盗贼吉祥想当然以为杀了刘有求,盗了推荐信就能冒名顶替,真是小看了官府对辖区老百姓的掌控力度了。

刘有求和吉祥长得南辕北辙,如果吉祥真的傻乎乎地拿着推荐信去了长安,铁板钉钉被识破。到宋朝,审查制度更加严格,考生都不能单独应考了,必须由地方官员推荐,还得考生互保才行。

唐朝科举制度并不完善,一半以上的官员都是靠门荫入仕的,这导致科举在唐朝与其说是一场官员选拔考试,更不如说是一场“人脉大会”,考生70%以上的精力都用在了考场外的人情世故上了。

唐朝科举考卷是坑爹的“非糊名制”,所有考生的姓名,主考官都能看到。这要不出猫腻肯定是有猫腻——在考官心中留下名字是你高中的关键

所谓“行卷”,类似于现代的面试,就是将自己的原创作品打印成集,送到各个达官贵人之处,请他们向主考官推荐自己。考生本人也必须在长安打响名头,不能自娱自乐。有钱的考生甚至常年在长安居住,以图混个脸熟,如杜甫在长安一呆就是10年,结果仍然没考上。

关键词:唐朝诡事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