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企图破坏他人家庭的人将自食恶果,任何企图背叛家庭的人将为其行为付出代价。
近日,辽宁庄河一对夫妻的财产纠纷,引发网友热议。李女士与王先生结婚后育有一女,王先生与小霞(化名)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李女士发现王先生赠与小霞379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霞应将该部分财产全部返还给李女士。王先生对此表示认可,承认与小霞确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婚外育有一子。与小霞交往期间,除向小霞转款147万余元外,还为其花145万购买2套房,花87万买了一辆车。小霞则称自己是受害者,王先生一直自称是离婚状态,小霞与王先生育有一子,王先生的转账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法院经审理认定,对李女士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小霞返还李女士人民币379万余元,本案已于近日生效。小霞提出孩子抚养费的抗辩主张,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而非孩子的抚养费纠纷,小霞的该项主张权利对象有误,可另行向王先生主张。
结婚十余年,两个家庭,这得是个什么人才有这个“实力”啊,且不说这14年为情人花了上百万的钱,咱就说你这个精力也是好啊,在时间管理上面拿捏的那是相当到位。
对于这位王先生,我觉得就现在的社会来讲,这样的人大有人在,明明已经成家立业,可是人的欲望是不会随便得到满足的,嘴上说单身没结婚,可实际上呢,把家里的妻儿置于不顾,劝这样的人一句:如果真的“还没玩够”,真的不要随便结婚,因为结婚就象征着责任,就象征着约束,就象征着与异性要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如果连这些的束缚都没有,千万别随便结婚。
另外,情人说的那番话值得深思,明明出轨了十四年,在一起生活并生有一子,难道你真的是受害者吗?即便他说是离婚状态,但是这14年里难道就真的没有提过结婚?连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合法的归宿都没有想过吗,这难道是一个受害者应该有的态度吗?你难道愿意一辈子做情人,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他无缘无故成了两个基本的伦理道德都不遵守的人的结果。
如王先生所说的,那是给孩子的抚养费,哪家的孩子抚养费要得了那么多的吗,给孩子买个房我们能理解,两个房怎么说?买车就更过分了,难道都是为了孩子着想?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你竖个大拇指!那接下来又该怎么办?现在被判归还原配全部,这个王先生的情债有些不浅啊,这下好了,我看你如何收场,情人那边也是亲生的,好家伙,我直呼这个判刑漂亮!
婚姻不是儿戏,如果没有遇见对的人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如果没有那一份责任与当担,没有那一份自我约束,不要随便结婚,在这个物流横飞的时代更需要一个正确的婚姻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