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珠海。大学生主播小花与传媒经纪公司签订独家直播协议,若违约需赔偿30万元。但小花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私人账号进行直播,签约主播擅用私人号直播公司遂将小花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为小花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赔偿传媒经纪公司损失,小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综合考虑传媒经纪公司的成本投入费用、预期利益以及小花的主播价值,并结合直播行业的特征以及兼顾公平公正原则,适当调低了违约金金额,判决小花应向传媒经纪公司支付违约金12万元。
公司认为此举是违约行为,将其诉至法院并索赔30万元,签约主播擅用私人号直播法院会怎么判?
小花(化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20年12月,小花与传媒经纪公司签订《主播服务合作合同》,约定由传媒经纪公司对小花进行直播技巧培训、粉丝运营培训,对小花进行一定的流量扶持,为小花提供租房补贴、服装道具、视频编辑等服务,按实际收益向小花支付提成。合同约定,小花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其他平台或使用其他账号进行直播,否则需赔偿传媒经纪公司30万元。
合同生效后,小花用传媒经纪公司指定的账号进行直播。2021年2月,传媒经纪公司发现小花用私人账号进行直播,多次明确要求小花不能用私号直播。2021年3月26日,小花向传媒经纪公司提出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