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他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潜心钻研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撰写的《基层县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现状困难及对策》《认罪认罚被告人反悔应对机制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研究》等文章相继在《福建检察》《龙岩检察》发表。
作为法治宣讲团成员的他积极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参与“送法”活动共21场次,主讲11场次,受教人数达5000余人,切实推动普法效果走深走实。
作为检察官,他始终心系群众,了解群众关切的问题。走到群众之中体会他们对正义的追求,在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由于当事人年纪超过75周岁,行动不便,又居住在边远山村,他克服路途颠簸,多次主动到双方家中核实案件事实,了解案情,听取意见,并到村委寻找纠纷根源,针对双方情况协调村委会做好双方工作,最终成功化解双方积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他深知检察官之责任与担当,从检以来,他始终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宗旨,独立及辅助办理起诉到法院的案件被有罪判决率达100%,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自2020年担任部门副职以来,积极协助配合、推进两项监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点任务,在近两年基层院考评中,所在检察团队主要业务指标排在全市前列。
他是党的忠诚卫士,他是群众的贴心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彰显青春最靓丽的底色,他将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热爱,用奋斗诠释最真实的检察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