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凤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陈维新等5名“80后”,采取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或大额申报、撤单等手段,控制115个证券账户操纵凤形股份,最终亏损3.04亿元。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凤形股份一笔定增收购项目。处罚决定书显示,陈维新曾作为凤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该项目的实际运作。由于当时凤形股份股价低于定增发行价,为了维持股价,确保非公开发行顺利实施,2017年9月陈维新和张兆阳达成合作,开始着手维护凤形股份股价事宜。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2月28日,当事人控制使用“高某”等115个证券账户,采取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或大额申报、撤单等手段操纵、影响凤形股份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导致凤形股份股价大幅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截至2018年2月28日,账户组累计亏损3.04亿元。
操纵期间,账户组单日买入数量占全市场成交数量比超20%的交易日有31天,峰值达到55.32%;卖出数量占全市场成交数量比超20%的交易日有23天,峰值达到73.62%。账户组资金投入量峰值达2.25亿元,总买入成交金额为21.56亿元,总卖出成交金额为18.80亿元。账户组具备明显的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 操纵期间,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凤形股份,并且存在盘中拉抬、尾市拉抬股价的行为。以“盘中30分钟内涨幅超过2%,买入占比超过30%”为标准,账户组共发生22次盘中大幅拉抬股价行为,平均拉抬幅度为4.11%,最高拉抬幅度为9.15%,并多次存在拉抬后反向卖出行为。以“尾盘15分钟内涨幅超过2%,买入占比超过30%”为标准,账户组共发生3次尾市拉抬股价行为,尾市阶段平均拉抬幅度为3.19%。 此外,操纵期间,账户组存在大量反向交易、对倒交易行为。账户组在参与交易的89个交易日中,57个交易日内存在反向交易,合计反向交易2897.85万股,日内账户组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比例最高为43.23%,平均10.51%;44个交易日存在对倒交易,平均对倒比重为5.03%,其中7个交易日对倒比重超过10%,2018年1月11日对倒比重达到最高25.37%。 同时,操纵期间,以“时段内账户组申买量占全市场比例20%以上且账户组申买对应撤单量占账户组申买量比例20%以上”为标准,合计有3个交易日存在虚假申报情况,主要手法是虚假申报买单,诱导其他投资者买入后出货。
证监会认为,本案账户组采取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凤形股份,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凤形股份,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大额申报、撤单等手段操纵、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足以认定当事人主观上具有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且具有比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案例当事人中的李卫卫被称为“华北第一操盘手”,曾多次因操纵股价被罚。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严重干扰市场功能发挥,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影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沉疴顽疾”,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严厉打击的重点。
证监会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办理案件603件,重大案件13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通报线索123件,案件查实率达到90%。
此外,2022年办理内幕交易案件170件,同比下降15%,但“靠内部消息炒股获利”的市场陋习仍未根除,并购重组、实际控制人变更等重大事件仍是内幕交易高发领域。
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大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密切关注账户联动,密切关注异常交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生态,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