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覃某与张某经媒人介绍后相识、相恋,同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某按习俗给予覃某包括三金、彩礼共约8万元。共同生活后,覃某发现张某隐瞒患有癫痫病等疾病,要求张某到医院检查治疗,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2023年春节后,覃某和张某各自分开外出打工。2023年4月,覃某以张某隐瞒病情、双方尚未建立夫妻感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覃某和张某现已均在外地务工,便通过微信、电话方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希望他们能互谅互让、理性处理好婚姻关系。覃某表示两人属于闪婚,虽然已共同生活,但时间较短,并未建立起真正夫妻感情,且张某故意隐瞒疾病又不积极治疗,坚持要求离婚;张某见覃某离婚态度坚决,也同意离婚,但表示结婚时所给的彩礼和三金都是向亲戚借来的,家庭负担很重,要求覃某退回部分彩礼及三金。承办法官在确认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基础上,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决定通过“云调解平台”采取视频连线方式调解此案。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覃某与张某自愿离婚;覃某愿意退还给张某彩礼共计4万元。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覃某、张某虽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根据查明的事实来看,双方婚后只是很短暂的住在一起过,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且结婚时给付的彩礼是向他人借款,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很重,符合上述法律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