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为祸一方的人都是些什么人?
他们又会受到怎样的打击和审判?
2018年5月23日,位于威远县县城的某酒店大厅内,来了两名住酒店的男子,因为男子提供的会员卡上已没有余额,且两人也表示身上没带钱,其开房间的要求遭到了酒店工作人员的拒绝,恼羞成怒的二人更殴打了闻讯赶来的酒店经理向先生。
在向先生为二人成功开房后,仍未平息怒火的他们叫来7、8人前来酒店寻衅滋事,造成包括向先生在内的酒店工作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挫伤轻伤。
就在双方发生冲突的过程中,公安民警赶到了现场,和向先生发生冲突的一方很快逃离了现场。警方通过现场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随着案件的侦查,一个以吴俊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逐渐浮出水面,酒店里的这起冲突仅仅是他们多起犯罪活动中的一个。
2018年12月24日,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俊强等人分别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和强制猥亵罪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3月18日,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21日,叶某良、但某超等人在一KTV电梯内与被告人吴俊强的女友及其朋友发生争执。次日,吴俊强召集被告人张国煜、官勇、刘俊林、杨俊宇等人对叶某良进行殴打。之后,又将叶某良拖上车,开往龙会镇一空坝内,逼迫叶某良跪在地上,并再次进行拳打脚踢。经威远县公安局鉴定,叶某良右侧额部、眼眶、颧部挫伤属轻微伤。
2018年5月23日,被告人吴俊强安排被告人王翰林、曾琦、宋建修三人用自己的会员卡为刚从拘留所释放出来的邹某在威远县某酒店开房间。由于会员卡余额不足,酒店经理向某拒绝了他们提前拿到房卡的要求,后曾琦、王翰林对向某进行殴打,欲离开时被向某等人拦住。王翰林给吴俊强、刘平等人打电话。吴俊强等人赶到现场后,刘平再次借故滋事,踢打酒店负责人宋某,吴俊强等人也参与殴打酒店的工作人员。
此外,被告吴俊强等人还将租来的汽车进行抵押,并借此敲诈勒索租车公司65200元。被告人杨俊宇等人在2017年7月11日下午与人在自贡市贡井区某加油站旁公路上持械聚众斗殴。被告人吴俊强在被执行逮捕后,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同押室黄某某遭受赵某伟、陈某甜等人猥亵。
被告人吴俊强等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吴俊强、宋建修、王翰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威胁,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
九名被告人以吴俊强为首,恶性不改,相互勾连,经常聚集在一起,或吃喝玩乐、或吸毒、或逞强好胜,在公共场所为所欲为,暴力相向,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经营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一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危害社会稳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