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既不是被告人的亲戚朋友
他是谁?明明案不关他
却为何会有这种强烈的情绪反应?
他是谁?
他——解某某,是另一宗案件——学位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2022年开学季,解某某谎称自己有“关系”,向一名家长实施了“学位”诈骗。检察官在对该案进行全面认真审查后,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和案发后的认罪悔改表现,拟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鉴于该案涉及“学位”这一民生关注热点领域,福田区检察院为积极回应当事人和社会关切,达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这宗学位诈骗案举行了检察听证。听证会由福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曾艳主持。区人大代表张保军、区人大代表姚雯莹、人民监督员李斌泉担任听证会的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辩护律师等有关人员到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解某某当场进行了涕泪交流的忏悔,表示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诈骗行为的严重后果,今后将会珍惜这次不起诉的机会,洗心革面,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解某某的悔过态度很认真,但听证员们在经过对听证现场全方位的“望闻问切”后,对该案形成了如下评议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但我们同时认为在诈骗已成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再深刻的忏悔,都难以抹去该犯罪行为对家庭和孩子造成的严重伤害。”
听证员们认为相对不起诉确实能为那些犯罪情节轻微、真心悔过的犯罪嫌疑人争取到改过自新的机会。但鉴于学位诈骗是近年来的高发热点案件,每一宗案件的背后都关乎着一个家庭、一名孩子的未来,犯罪分子实施该类诈骗所造成的后续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对他个人的定罪量刑。
听证员们建议检察机关可以针对个体主观恶性和行为严重性的异同,实施个性化警示教育,从而起到降低回归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同时要面向社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帮助家长树立防骗意识,避免此类案件的再度发生,增强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此次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不仅是我们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同时也在社会治理层面上给我们提出了期待。”听证结束后,福田区检察院为认真落实听证员的监督意见,立即整合业务部门和普法宣传部门力量,从加强个案警示教育和类案普法两方面开展工作。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对解某某作出最终处理前,检察机关联动法院,专门安排他去旁听了一宗诈骗案件的公诉案件庭审。从听证席到旁听席,再到近在咫尺、意味着即将被法律严惩、失去人身自由的被告席,解某某大受震动,期间一直低头垂泪的被告人更让解某某感同身受:“如果法律没有给我一次重新再来的机会,今天坐在那里哭的人就会是我。”
庭审结束后,深受触动的解某某手书了一封庭审心得体会。
在强化个人警示教育效果的同时,福田区检察院还精心从获得实刑判决的类案中挑选典型性案例,编撰普法故事,通过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大众发布,获得了各级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这种学位诈骗太狠了!家长被骗,中间人也被逼报警……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今后,福田区检察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实做好检察听证工作,在认真落实听证员监督意见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契合点,实现听证员的社会广角观察思考与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互补,不断提高检察听证质效,用“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切实保障司法公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使听证成为全民普法的法治公开课,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原标题:《检察听证侧记|他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