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3-048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37号)(请见公司公告临2023-037号)。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沟通、讨论和答复。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逐项答复如下:一、关于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1.年报及审计报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80%,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分别为 0.84、0.63、0.23,较同期均出现下滑,报告期末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53亿元,同比上涨 143.62%,公司受限货币资金0.71亿元,占货币资金总额的63.93%。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之一。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货币资金、现金流情况,说明公司债务偿付能力情况,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回复:2022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为 1.12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为 0.71亿元),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1.71亿元,总资产金额为40.25亿元,总负债金额为18.03亿元,总资产负债率为44.80%。公司2022年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度为-1.32亿元;年末有息负债总额为4.02亿元:亿元),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1.71亿元,总资产金额为40.25亿元,总负债金额为18.03亿元,总资产负债率为44.80%。公司2022年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度为-1.32亿元;年末有息负债总额为4.02亿元:从以上分析表可以看出,公司在上述同类公司中,现金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相对较低,但是资产负债率最低。表明公司的偿付能力优异,但短期流动性相比其他公司而言更为严峻。公司短期流动性较弱的直接原因是控股股东负面信息,临时股东大会的重大诉讼影响,加之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被反复拍卖、流拍、复拍,造成尽管企业有大量可抵押资产进行融资,但资方均处于观望状态,极大影响了公司的融资能力。2) 公司中短期对资金的需求中短期来看,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主要表现为:①公司目前在手的订单、尤其是海外皮卡订单的快速滚动生产和交付。这些在手的海外皮卡订单交付周期正常在45天左右,客户一般有30%左右的预付款,在交货后大约20天左右,支付剩余货款。②个别银行到期贷款的偿还。在9月初,广发银行有3,000万贷款到期,如果不能申请展期,则需要及时偿还。③公司日常的运营资金支出。3)公司经营状况鉴于2022年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年实现整车销售3,280辆,较2021年同比减少2,532台,下降 43.57%;销售车桥62.05万支,较2021年同比减少9.22万支,下降12.94%;2022年营业收入16.72亿元,同比2021年24.80亿元下降32.60%,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的影响,下降2.80%。4)公司盈利能力2022年公司主营产品整车和车桥的毛利率分别为 12.51%和 2.62%,公司2022年产品毛利率处于行业平均水平。在考虑期间费用后,公司营业净利率是-20.28%。自2020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及政策的影响,2022年全国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31.9%和 31.2%。公司盈利能力受公司销售规模下降的影响,固定成本分摊较少,公司盈利能下降。5)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①加强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改,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产品质量客车业务将以纯电客车为主,拓展燃料电池客车及特种客车,完善产品型谱,重点开发新造型10.5米低地板城市客车,对8.1米纯电动城市客车、8.5米/10.5米低入口纯电动城市客车进行电量扩展;商用货车业务重点开发 AT自动挡皮卡项目、电动皮卡项目及2023款N2皮卡项目;乘用车业务将以SA1和 SA1X两个项目为基础,开发新产品,同时加快完成技术改造,实现乘用车产品的批量生产;车桥业务重点开发平行轴电驱桥项目和 V2后桥拓展项目,推进四驱后副车架三期产能提升项目。②加强生产管控,实现降本增效以降低生产成本为核心,合理安排产销计划与人员配置,确保生产交付率与合格率的达成;全面加强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标准方面的管控力度,着力于各类产品实物质量的有效提升。③增加营销资源配置,加强海外市场开发和大客户市场销售能力加强海外市场营销能力,公司为促进整车销售能力,特成立海外事业部,下设海外营销一部、海外营销二部、海外业务开发大区等部门。制定海外市场营销策略,通过“客车继续深化韩国市场,大力拓展中东市场;皮卡继续深化中东和埃塞项目,大力拓展安哥拉等核心市场;同时积极拓展非洲、东南亚、中南美等乘用车新市场,实现重点突破”为主要经营策略,提升产品海外销量,从而促进企业产量的提升和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开拓大客户营销模式,公司针对客车行业特点、大客户需求特性,特成立大客户部。大客户业务通过“立足行业资源和公司现状,目标导向,短平快省,重点突破”,加快大客户营销目标的实现。④增加融资能力为完成公司经营目标,加强融资力度,由公司投融资事业部负责,计划实现公司新增融资总额数亿元,确保公司资金需求。2.年报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天津美亚签署总价款为1.323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并于同年9月27日向天津美亚支付预付款 0.67亿元。目前,公司重新聘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前述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估值尚未确定,交易双方就该项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相关公告显示,前期公司聘请的多家资产评估机构均曾撤回评估报告。2022年 5月 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购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但有关该决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尚在诉讼中,该决议未实际执行,有关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关联交易走向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前述事项为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之一,以及公司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的主要原因。(1)相关资产评估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聘请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资质、评估进度等,结合前期评估报告撤回情况,说明未来资产评估是否存在障碍;公司回复:公司作为资产的买方,和资产的卖方天津美亚 新能源 汽车有限公司共同重新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前述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评估所的名称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资质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编号:0731019001号)。该评估机构于2023年2月份已经完成了对评估标的资产的现场勘查;目前,该所的质控部门正在就评估的相关关键事项进行内部复核论证。如果最终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公告。公司在与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接洽开始之日,始终强调其应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履行相关的评估程序,公司认为评估公司只需要按照评估行业的基本职业准则去做相应的评估工作即可,因此,公司认为未来资产评估不应存在障碍。(2)结合相关资产的交付、安装、投产、产量、产成品销量、销售额、现金流流入等情况,说明前期关联交易协议定价是否合理、公允;公司回复:目前,评估相关的资产共有1655项和相应的无形资产和数模图纸,于2022年3月份由卖方在手续上向买方做了交接。目前,基于该资产的 新能源 乘用车尚未形成销量和销售收入,也未产生现金流入。公司在前期开展了一些 新能源 乘用车小批量生产前期的开发、试制、试验工作。截止目前,A00级乘用车(轿车)项目已完成33台整车试制工作,全工装试验车已完成两轮试制,三电和ABS的夏季冬季标定已全部完成,可靠性综合路试和质保路试约完成了50%,完成了部分工厂四大工艺生产验证。公司黄海牌A00级纯电动轿车2022年7月12日在工信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9批)公示,8月中旬已取得公告,目前已获取国家 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购置税车型目录;该车型的第二款动力车型公告已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65批)公示。鉴于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可以撤销的1份案件【案号:(2022)辽 0604民初 882号】于2022年12月6日做出了一审判决(请见公司公告临2022-120号),公司基于对司法判决结果的尊重和对未来项目风险的考虑,暂停了该项目的推进。因此,目前该项目处于暂停状态。前期关联交易协议定价是否合理、公允,将取决于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如果偏离值可控,则当初的协议定价具有合理和公允性;反之亦然。(3)结合问题(1)(2)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诉讼进展情况,说明后续是否计划继续推进该关联交易,如继续推进,请详细说明具体安排以及其合规性、有效性、可履行性等,并请律师发表意见,如拟终止,请说明后续安排及前期付款回收安排;公司回复:一、从公司发展角度来讲,如能继续推进该 新能源 乘用车项目有利: 1.从公司的战略使命角度来讲:作为辽宁地区屈指可数的具有全牌照资质汽车整车生产的企业,为了增加公司的价值,为市场客户提供 新能源 乘用车产品与服务,进而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同时,若能尽快批量生产,方能满足国家工信部门对于 新能源 乘用车企业最小生产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 新能源 乘用车资质不受影响,会为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从公司的产业战略布局角度来讲:目前,公司整车板块主营车型为多种型号客车和皮卡、特种车等商用车产品。但近几年来中大型客车市场产销持续下行,盈利能力下降,市场趋于饱和,以客车为主营业务的公司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而皮卡需求市场有限且竞争激烈。根据中汽协统计数据,2022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下降31.9%和31.2%,呈现两位数下滑。2022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增长11.2%和9.5%,增速高于行业总体。2022年全年, 新能源 汽车产销分别达到 705.8万辆和 688.7万辆,同比增长 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其中,A00级 新能源 乘用车销售131.3万辆,同比销量增长 41.6%,达到 新能源 乘用车市场占有率 19.1%。因此,为了公司发展开辟新的业务赛道,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努力把公司的整车生产板块从以“商用车为主”转变为“商用车和乘用车并举”的业务模式,从而在产值、收入、利润方面有新的增长点和发力点,进而为公司带来新的价值增长点。具体来讲,考虑到新款的 新能源 乘用车模夹具在投入初期需要花费很大的投资,故公司从 2021年开始拟从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天津美亚 新能源 汽车有限公司处购买相应的A00 新能源 乘用车生产的模夹具资产和相应的数模图纸,从而以比较小的成本先批量生产A00 新能源 乘用车。目前,由于该交易而引起了股东大会决议诉讼,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的 2份案件以及是否可撤销的 2份案件(请见公司公告临2022-120号和2023-032号),截至信息披露日,法院已对其中1份可撤销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请见公司公告临2023-020号),2份是否有效案件做了一审判决(即召集股东诉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公司董事吴满平诉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以下合称:“公司决议效力之诉”)(请见公司公告临2023-032号)。由于召集股东诉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和吴满平诉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均处于一审判决,公司和公司董事吴满平均已经提起上诉,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二、基于上述关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纠纷处于诉讼审理阶段,公司目前关于关联交易资产项目是否继续推进问题处于待定状态。结合问题(1)(2)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诉讼进展情况,关于后续是否计划继续推进该关联交易的问题,答复如下:第一、公司后续是否继续推进该关联交易,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的诉讼案件终审判决结果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该关联交易是否继续履行的重要依据。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而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决策机构应当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因此,若该法院终审判决结果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则公司依法继续履行该关联交易协议;若该法院终审判决结果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则表明在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公司内部最高权力机构的股东大会拟变更或解除该关联交易协议,依据《公司法》,董事会作为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机构,公司应当执行该法院终审裁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可与关联交易方天津美亚进行沟通协商解除该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第二、依据法律,协议资产价格应公允、不应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新聘请的评估机构就该关联交易资产的评估价值尚未作出结论,公司与天津美亚关于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也因此未能依据协议约定的价格确定规则(约定价格与评估价格两者较低者最为最终交易价格)予以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因此,公司拟一方面通过积极推进资产评估工作进展,充分关注并考虑关联交易资产相关评估结论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被司法裁判确认的情况下,公司将充分尊重司法裁判结果(前已述,此处不再赘述)。综上,公司对于后续是否继续推进及如何推进关联交易的决策,将以法院终审司法裁判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支撑,依法合规作为决策的基本原则,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最终行动准则,积极充分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力争未来在处理关联交易推进的问题上,取得良好的法律、经济和社会效果。鉴于该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状态,公司对于后续是否继续推进及如何推进关联交易的决策,将以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的终审司法裁决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支撑。因此,律师目前不发表意见。(4)结合该关联交易的背景、相关资产状况、资产评估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诉讼进展情况等,说明向天津美亚支付预付款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后续安排。公司回复:基于以上对关联交易的背景、相关资产状况、资产评估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诉讼进展情况等的分析,截止目前为止,该交易是实体资产交易,预付款依据该协议约定的商务付款方式予以支付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纠纷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严格依法合规进行,保护上市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害。二、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3.年报显示,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2亿元,同比下降32.60%,已连续两年下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7亿元,已经连续 11年为负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1亿元,连续两年为负值。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 8.48%,同比增长 7.98个百分点,分产品来看除汽车零配件毛利率同比减少72.51个百分点外,整车、车桥等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均不同程度增长,其中整车业务毛利率增加26.78个百分点,为14.46%。报告期内,经销其他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1.2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22.56%,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0.78亿元,同比增长 61.71%,毛利率为68.06%,同比增长61.71个百分点。公司回复:经公司自查审核发现,原披露的年报公告中存在错误,因此公司发布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45号)。相关指标更正如下:更正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8.48%,同比增长7.98个百分点,分产品来看除汽车零配件毛利率同比减少72.51个百分点外,整车、车桥等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均不同程度增长,其中整车业务毛利率增加 26.78个百分点,为14.46%。报告期内,经销其他汽车实现营业收入 1.2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22.56%,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0.78亿元,同比增长 61.71%,毛利率为68.06%,同比增长61.71个百分点。更正后: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8.48%,同比增长7.98个百分点,分产品来看汽车零配件毛利率同比减少13.89个百分点,整车等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均不同程度增长,其中整车业务毛利率增加24.83个百分点,为12.51%。报告期内,经销其他汽车实现营业收入1.1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43.68%,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00亿元,同比减少 34.28%,毛利率为 19%,同比增长 12.65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三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各业务板块行业环境和业务特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行业发展情况,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原因,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业务发展障碍和风险;公司回复:2022年商用车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叠加油价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商用车整体需求放缓;其中客车产销分别完成40.7万辆和40.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19.9%和 19.2%,大型客车产销实现小幅增长,中型客车和轻型客车产销明显下降;皮卡产销分别完成52.6万辆和51.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9%和6.4%; 新能源 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6%,高于上年12.1个百分点,全球销量占比超过60%。公司 新能源 客车2022年实现产销分别为504辆和523辆,分别同比增长166.67%和207.65%;受皮卡市场消费低迷以及丹东地区供应商资金短缺,公司皮卡主要配件供货周期加长,无法保障订单的按时交付影响,2022年公司皮卡实现产销分别为1,606辆和2,425辆,分别同比下降60.98%和53.09%;公司特种车业务受原有部队定型长期供应产品采购任务全部完结,采购项目推迟,以及 2019年后续部队集采项目未能中标,导致公司军品订单业绩严重下滑;受批量环卫车辆采购计划基本推迟或取消的影响,相关订单无法落实;2022年特种车实现产销各232辆,分别同比下降42.14%和42.72%。受汽车市场大环境影响,各整车企业重点投入 新能源 产品的生产,对传统燃油车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市场竞争激烈,传统市场美桥、建安、江铃等桥厂逐步崛起,竞争对手都在积极地争取市场份额,导致公司 2022年车桥及零配件产品产销量同比减少。未来车桥业务在保持传统驱动桥和悬架桥研发优势的逐步崛起,竞争对手都在积极地争取市场份额,导致公司 2022年车桥及零配件产品产销量同比减少。未来车桥业务在保持传统驱动桥和悬架桥研发优势的注:以上数据取自相关上市公司年报。从可比上市公司行业平均值来看,2022年车桥及汽车零配件行业平均毛利率14.28%,较去年同期的17.07%,下降2.78个百分点,曙光股份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趋同。具体分析如下:①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严峻经济形势对汽车消费市场冲击影响,消费者购车需求释放受阻,终端市场表现疲软,供给端节奏放缓,为汽车市场稳定运行带来较大压力,公司车桥及零配件产量和收入减少,使得单件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②导致公司车桥及零配件毛利率下降的具体主要因素:2.1 由于产量减少,车间非计件人员、工龄工资 、技能工资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分摊影响,加之统筹保险基数上调等因素,导致毛利率同比降低;2.2 2022年电费、蒸汽费涨价,电费价格同比增加超过 10%,加之由于国家环保政策影响,2022年多个车桥生产基地由燃油改为天然气,使得燃动费成本增加;2.3 2022年由于车桥产品结构的变化,悬架桥系列产品同比增加9.5%,工艺结构的影响需要外协加工,致使制造费用加工费同比增加。2)客车业务注:以上数据取自相关上市公司年报。从可比上市公司行业平均值来看,2022年客车行业平均毛利率6.20%,较去年同期的5.63%,上升0.57个百分点,曙光股份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趋同。具体分析如下: ①相比2021年同期,产量增加和收入增加,整车产量增加 371台,收入同比增加2.4亿元,使得单台客车分摊的固定成本降低,毛利率提升; ②2021年,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内蒙古民富沃能 新能源 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共同履约协议》、《概括转让及车辆权益转让协议》,丹东黄海以人民币 0.9亿元承接民富沃能尚未履行完毕的457台公交车的所有权利及义务(对应车辆剩余服务年限的租金收益权,呼和浩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应付的车辆租赁费共计人民币 381202431.05元)及457台车辆(旧车)所有权,且支付业务居间公司1500万元居间费。将0.9亿元转让费约定为4000万元(含税,6%增值税税率)为租金收益权对应的销售费用,5000万元(含税,13%增值税税率)为旧车所有权转让。扣除2022年列支的居间费用和合同权益转让费等合同取得成本对毛利的影响后,毛利率14.50%。③曙光股份 2021年对客车生产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使得 2022年固定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用由2021年的4,995万减少至2022年的3,440万,减少31.13%,客车的生产费用降低,从而毛利率提升;④曙光股份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客车在2022年实现销售,2022 年转销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1,649万,使得本期销售成本减少1,649万,从而毛利率提升。3)皮卡业务注:长城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单独披露皮卡业务相关数据,故无法与同行业进行对比。公司皮卡业务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同比下降4.39个百分点,具体分析如下:①本期产量、销量大幅下降,公司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足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但单车分摊的固定费用依然较高,造成毛利率下降; ②本期折价处理库存车辆,造成毛利率下降。③2022年初 ,根据产品市场价格分析,将部分型号车辆停产并推出新的产品,但由于严峻经济形势的影响,计划上半年上市的部分产品不得不延迟到下半年,导致当年销量不及预期。4)特种车业务注:因无上市公司单独披露特种车业务相关数据,故无法与同行业进行对比。2022年特种车因销售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主要盈利产品收入占比由去年同期的73%上升到本期的83%,使得毛利率同比小幅上升1.8个百分点。(3)经销其他汽车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是否为本期新增、合作期限、业务金额及占比、对应产品、是否为关联方、对应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余额和账龄等;结合经销业务的存货风险、信用政策、定价模式、结算方式等权利义务安排等,说明收入确认方法等具体会计处理、相关依据及其合规性,相关营业收入是否属于新增贸易收入,按照规定是否应予扣除;公司回复:经销其他汽车业务的前五大客户信息如下表:经销其他汽车业务的前五大供应商信息如下表:公司主要经销福特汽车、红旗汽车以及长安凯程汽车,我公司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给厂家用于采购车辆,厂家向我公司交付成品车,开发票,在向客户完成销售前,我公司承担所购汽车的保管、灭失以及价格变动等风险;公司在经销期间按照厂家的定价原则和现价原则,自主决定与客户的销售安排;与客户结算以现金方式结算,无账期及赊销发生。综上所述,我公司在经销福特、红旗、 长安汽车 业务中,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人的角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相关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总额法进行核算。公司于 1996 年即成立了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此业务,因此相关营业收入不属于新增贸易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4)出口业务目的地区域分布及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获取方式、销售模式、定价原则、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分产品列示国外市场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其变动比例,结合政策环境、行业情况、公司布局及近三年境外业务情况,说明国外市场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业情况、公司布局及近三年境外业务情况,说明国外市场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客车近 3年出口情况统计(单位:辆)皮卡近 3年出口情况统计(单位:辆)单位:万元报告期内,出口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同比减少34.28个百分点,毛利率为19%,同比增长12.65个百分点。出口收入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一方面受生产基地特别管控政策的影响,订单延迟交付,已签订订单无法正常生产;客户无法实地到访公司考察,订单获取减少;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也导致订单减少,对比去年同期收入减少。毛利率同比增加的原因是:一、去年同期出口收入占比较高的是批量出口的 92台韩国电动公交,毛利率低;二、去年同期出口的皮卡大多是为了加快处理不良资产和回笼资金,以促销价格清理库存,故毛利率较正常价格销售的要低;三、去年同期原材料、海运费等大幅涨价,导致去年同期成本较高,毛利率低,综上等原因去年同期毛利率只有6.35%,因此报告期内毛利率增幅较高。三、关于公司财务数据情况4.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3.47亿元,计提坏账准备 0.99亿元,其中对重庆银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巴西埃发汽车公司、华晨雷诺 金杯汽车 有限公司等相关应收账款按照单项 100%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2.91亿元,同比上涨1176.34%,主要原因为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增加所致。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 0.95亿元,其中应收丹东市振兴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丹东建管中心)土地收储款0.54亿元,占比57.10%,账龄为2至3年,未计提坏账准备,往来款期末账面余额0.17亿元,垫付款期末账面余额0.16亿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0.74亿元,其中暂收款0.38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2.32亿元,同比上涨1463.35%,其中银行承兑票据2.28亿元,商业承兑票据0.04亿元,为本期新增,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相关交易背景、信用期、相关方的信用情况、减值测试的过程等因素,说明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回复: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风险判断结合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以上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的相关交易背景、信用期、相关方的信用情况、减值测试的过程等因素分析如下:1)重庆银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银翔”)是一家从事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4年05月26日,公司坐落在重庆市,与我公司为非关联方企业,我公司于 2015年开始给重庆银翔批量供货。2018年重庆银翔经营困难,全部停产加之资金紧张,已无法正常支付货款。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要求重庆银翔向公司支付贷款和逾期利息,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下达(2020)渝0112民初 2438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重庆银翔于 10日内支付公司贷款15,600,254.36元及逾期利息,至2022年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仍未能收到上述款项。重庆银翔已无资产可执行,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公司预计该笔应收账款已无法确认可收回金额,公司 2019年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汽车”)是2002年根据中央决定,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个集整车、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以及资本运作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与我公司为非关联方企业。我公司之下属子公司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底盘公司”)于2007年成立,始终为其配套供货,2020年11月13日,华晨汽车被申请破产重整。11月20日,正式破产重整。11月20日,证监会对华晨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已按华晨公告进行了债权申报,但华晨破产重整方案迟迟未获得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业已进行相关法律咨询,目前现阶段不适宜进行法律诉讼,华晨重组一再推迟,公司正关注华晨破产重组进程,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全球汽车产业正在变革的浪潮中重新洗牌,未来华晨集团的重整之路也依然迷雾重重。由于考虑华晨因董事长贪腐等原因造成的破产,且负债金额巨大,后期预计剩余款项收回时间和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公司预计该笔应收账款已无法确认可收回金额,公司 2020年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巴西埃发汽车公司,与我公司为非关联方企业。该应收账款系2012年原海外销售公司赊销巴西车款形成,后期巴西埃发公司破产,皮卡公司向中信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巴西埃发汽车公司,与我公司为非关联方企业。该应收账款系2012年原海外销售公司赊销巴西车款形成,后期巴西埃发公司破产,皮卡公司向中信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交付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457台车,该项目有盈利且能大幅度增加销售收入;公司该长期应收款支付属于呼和浩特市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支付范围,回款具备安全保障。公司年报中其他流动资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余额 88,055,135.55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金额,主要为呼市公交业务,业务背景、收入确认、坏账计提政策等均与长期应收款一致。分期收款的客户和不分期收款的客户,根据业务类型,存在部分重合客户,即个别客户有的订单既有分期收款签署的,也有不分期收款签署的,比如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和兴平 新能源 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客户项下应收款项已于2023年4月全部回收)。但即使对同一个客户的不同应收账款(分期或者不分期),公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均按照各自业务发生的时间分别核算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分期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一般应收账款没有区别,公司均按执行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本着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均是在产品交付、控制权我们认为,分期收款的坏账计提更加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充分合理。(3)相关往来款、垫付款、暂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我们认为,分期收款的坏账计提更加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充分合理。(3)相关往来款、垫付款、暂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3.2其他应收款-垫付款3.3其他应付款-暂收款(未完) 查看完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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