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只猫头鹰幼鸟在石鼓辖区被派出所民辅警出警返回过程中发现,经派出所民警与辖区上江森林公安派出所联动,该猫头鹰幼鸟得到妥善照料。
5月18日晚,玉龙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民辅警在出警结束返回途中,一只猫头鹰幼鸟“嚣张”地趴在路中央一动不动,民警立即停车下车查看,期间,这只猫头鹰幼鸟瞪大双眼呆萌地看着民辅警。经初步检查,该猫头鹰幼鸟身上无明显外伤,疑似学习飞行途中滞留公路上。随后,民辅警小心翼翼地将猫头鹰抱起,一路护送至上江林区森林派出所妥善照料。
猫头鹰,别名鸮,是脊索动物门鸟纲鸮形目动物,属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