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中老邱的“资深钉子户”形象更是深入人心,由此也掳获了一批粉丝的“芳心”,这个角色为何能如此让观众产生共鸣,说到底是因为他是生活中很大一部分拆迁户的真实写照。
这部剧中演绎的拆迁事件给广大正在面临拆迁或即将面临拆迁的观众朋友们敲响了警钟:那就是作为被拆迁人,应当知道在政府拆迁过程中,自身享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一是享有自愿平等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权利。剧中的老邱虽已签订《协议》,但却因为协议内容不合理而想撤销,得知无法撤销后又反复上访。
那么实际中的被拆人就应该比老邱多点心眼了,要在拆迁的过程中规避这
种情况的发生。要知道,虽然《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的双方一方是政府,另一方是群众,看似地位悬殊,但不要忘记,《征收补偿协议》具备民事协议的性质,协议双方都是平等的,所以被拆迁人有权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来决定是否签署。若补偿协议内容不符合自身的要求或预期,可主动向政府提出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再签署。
二是享有陈述申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救济性权利。本部剧中有个小细节是老邱听说政府要“强拆”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有公告吗?”老邱说的“公告”是什么?重要吗?答案是肯定的。政府在强拆之前应向相对人出具《告知书》,催告相对人限期履行拆迁义务,同时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经催告逾期不履行时,政府需再出具《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相对人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所以剧中老邱说到的“公告”是强制拆迁中必不可少的法定流程,也是被拆迁人行使救济权的重要阶段。
三是享有正常生活和居住的权利。剧中有一幕拍摄的场景是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现场并没有布设围挡,施工过程也没有采取分段作业、洒水抑尘等措施,造成周边环境的严重污染。同时由于没有安装围挡,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也受到了噪声影响。这种拆迁行为已经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现实中被拆迁人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在明律师在此提醒,这种夸大营业额,虚构营业流水的行为万万不可取。若剧中政府部门真的基于老板娘提供的油坊利润账本而错误计算赔偿款项,并且发放到老板娘手中,那么老板娘的行为将涉嫌诈骗罪,这显然是得不偿失。所以,作为被拆迁人,在拆迁的过程中有必要多给政府一份信任,积极配合政府的现场勘查、核实工作,并如实告知房屋情况及经营情况。
二是履行配合拆迁的义务。既然我们已经答应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且协议内容也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那么作为被拆迁一方,就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行为。剧中的老邱因为对拆迁协议内容不满意,假装喝农药,把梯子架在大门口阻挡劝说基层干部,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现实中如果遇到了对补偿协议内容不满意,可以及时寻找律师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暴力对抗,后者有害无利,只会给自身带来更大的损害。
最后在明律师提醒大家,拆迁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应遵循法定的流程与规定,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若出现拆迁程序违法的情况,不要暴力抗拒,应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救济,也可以寻找专业的律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和指导,以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