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记事起,路炎晨就很少有这样悠闲的时候,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又是跟归晓,所以心情很是愉悦。
最高兴的当属初阳,因为她不但带了她最喜欢吃的小鱼香肠,还带了她最喜欢的毛绒玩具。
明天路炎晨就要归队了,这是他最后一天的休假。他的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所以他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老婆孩子伺候好。
她们去的地方是一个很适合情侣玩的类似农家乐的地方,里边有各种拍照以及玩耍的地方,中午饿了还可以租个摊位点东西自己烧烤。
“当初,我们刚在一起,你明明有套却不用,然后这么快就有了初阳,是不是你预谋好的?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其实那时候对于她们来说,根本不是要孩子最好的时候,她们甚至都没有结婚。
“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了,让我想想我当时怎么想的。”他摸摸她的头,思考了几秒钟,“首先,申明一下,你刚才这个问题不对,我不是喜欢孩子,我喜欢的是跟你生的孩子。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时候吗?在那之前我们一起睡了好几个夜晚,我始终舍不得干点什么,后来,那晚我命悬一线,差点牺牲。最后一刻我想到的是,没有睡你真的很稀罕。所以回来后就直接把你推倒了。”
“那你为什么没用套?我可是发现了你包里装着的,这么早要孩子我们都不能享受二人世界了,就像现在一样,你觉得我们两人像不像两个偷情的?”归晓盯着前方乱跑的初阳。
路炎晨笑着搂上她的肩膀,“你说对了,我就是想要一个属于你我的孩子。”
路炎晨记得,他从生死线上下来的那天早晨,他本来以为归晓会很生气,他甚至都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可是归晓的第一句却是结婚。
那一刻他意识到,归晓早已经爱他到了骨子里,那或许是一种超越生死的爱,那种爱让他突然就有了推倒她的勇气,也有了给她留一个孩子的心思。
不如,就要个孩子吧,给归晓留下点什么,反正生死都是彼此的,有一个两人的孩子也算是一件更美好的事。
三人悠闲地睡了个午觉之后,又进入了一个更悠闲的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