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重返社会。近日,鄱阳法院院长曹敏以主审法官的身份在少年审判庭首次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了被告人小石(化名)犯抢劫罪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围桌而座,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家庭会议。本案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区别于普通的审判形式,圆桌审判方式改变了过去审判过于威严、庄重的气氛,营造出一个温情、宽松的庭审环境,让庭审在平和、舒缓的气氛中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紧张、恐惧的心理,让未成年被告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在庭审中,审判长曹敏针对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具有较强可塑性的特点,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学习经历等方面深入浅出的进行法治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思想教育及内心感化,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其在明白法律是严肃不可侵犯的同时感受到司法机关对他的关爱和帮助,更好地实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目标。
庭审结束后,小石(化名)首先对法官的耐心开导表示感谢,并称其会吸取此次教训,引以为戒,今后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为了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小石(化名)更好融入今后的生活,法庭聘请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周露露对未成年被告人小石(化名)开展心理辅导工作,针对小石(化名)父母离婚、长期接受打骂式教育等问题有针对性的进疏导,引导合理、合法表达负面情绪,倾听其对未来的想法,启发其运用自我优势应对后续生活。
为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合理释放压力,舒缓自我,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法庭首次启用VR少年司法体验平台,未成年被告人沉浸式体验于普法教育、红色教育、心理放松、心理宣泄等多个场景,使其释放压力,摒弃思想包袱,重振信心,走向全新的人生。
近年来,鄱阳法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运用科技赋能“审判+心理评估干预”模式,为强化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疏导,在法庭教育之外,特别聘请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同时配合VR技术,让未成年被告人沉浸式体验红色教育、法治教育等不同的场景,寓教于审,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走出阴霾,阳光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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