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利用项目
二、 招标需求范围及内容
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及联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利用,服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每年院方将根据对服务商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年度考核不达标,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服务企业必须在云南省公布的医疗卫生机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名单内的企业。
3、要求每日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清运,每次转运需要企业填写转运联单,并保存。
三、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长期从事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利用,。
2、投标单位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行业相关资质)。
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制定针对我院本项目的专项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响应时间。
6、投标单位需提供主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加分项,如果本公司有三年内类似的合作项目,可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
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意:必须是本公司的中标项目),现场提交医院。
7、特别要求:参会时递交密封资料,携带公司公章到现场。
四、 投标书的编写
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要求详细编写标书,标注页码、编写目录,目录写明相关内容的页码范围。注意招标要求内容,如有遗
漏将影响到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投标单位应准备四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由授权投标人签字后有效,所有投标资料和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应提供前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5、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审阅本公告,尤其是招标要求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医院通知的
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议。
五、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具有售后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3日
( 8:00-11:30,13:00-17:00工作日)
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行业相关资质,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法人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加盖公章。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