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城的正午,两轮轻便马车和四轮马车咔嗒咔嗒地在鹅卵石路上飞驰而过,小贩们在尖声叫卖,手推车挤来挤去。瘦骨嶙峋的男孩们光着上身,像饥饿的鸟儿俯冲而下似的,铲起那些还冒着热气的马粪。这是一年中最酷热的一天,或者只对我来说是这样,我身着自己那件最好的丝裙,穿着紧身衣,感觉身体快要烧起来了。主祷文街上的每一块砖头、每一个铜钟罩、每一根铁栏杆都仿佛散发出热气,甚至连搭在建到一半的还没安装窗户的建筑前的木质脚手架,也在热浪中顽强地撑着,干渴得吱吱作响。
我离开了街道阴凉的一侧,离开那挤作一团、情绪烦躁、好像热得要融化的人群。在炽热的阳光下,行人少了,臭味却更加浓烈:未清洗的身体,腐烂着的牙齿,还有人的粪便。我脚下也潜藏着各种正在腐烂的残骸,夹在鹅卵石之间:晒白的鲱鱼骨头和鸟蛤壳,生锈的钉子,嚼过的烟草颗粒,长满了蛆的死老鼠,还有干枯的橘子皮和被啃过的苹果核儿,几只果蝇正嗡嗡作响地叮在上面。这一切要么干涩坚硬,要么散发出腐烂的恶臭。我用手指夹紧鼻翼,不想把这股腐臭化为诗句。
“远处的凉亭似蓝天。”我在心里默念着。有评论人认为我的第一本诗集文风简洁典雅,我忍不住想,远处的蓝天也是简洁典雅的。但是托马斯·朗文先生,那位著名诗人的出版商会怎么想呢?一想到朗文先生,我不禁有些晕眩,思绪瞬间回到了现在,回到了我此行的目的上。我低头一看,丝裙已被汗水浸湿,显出深绿色的印痕,胳肢窝下还有一片不断扩大的黑色湿痕。我为什么不坐马车呢?我今日要去赴一场生命中最重要的会面,现在却浑身湿透了,就像一个发烧的孩子。
我来到了那位先生的办公处,一块铜牌映入眼帘,上面写着“朗文集团,出版商和书商”。我停下来歇了口气。就在那一秒,我的生活,我的往昔,浩瀚的天空,杂乱的伦敦,所有这些都浓缩成一个令人激动得发抖的时刻。就是它,这一刻,我等了10 年之久。“我那星光灿烂的黎明时分……”
我撩起脖子上松散的头发,塞进帽子里,我又急匆匆地捋了捋衣服上潮湿的褶皱。我颤抖着,一切已经就绪。我摁响了那道可怕的长门铃,被人带着穿过堆满书籍的房间,来到一个狭窄的楼梯口。楼梯顶部是一个单间,里面挤满了书,空间狭窄到几乎容不下我的裙子。朗文先生(我猜那是他)正坐在一张桌子后面,审视着一张展开的地图,所以我看到的只是他那头发浓密的头顶。
他对我的到来视而不见,我便趁机用诗人的目光观察他:他似乎被黄金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只手都戴着一枚金戒指,一条金表链延伸到他大衣长披风的黑色褶皱里;他的头发是铁灰色的,在头顶形成一个厚团;当他抬头时,我看到他的脸色很红润,在淡紫色斜纹绸领带的烘托下,脸上的玫瑰色红晕显得有些夸张;在他靠近领带处的下巴上,有一些褶皱;在他乱糟糟的眉毛下,一双眼睛分得很开。
他点了点头,推开地图、书籍和墨盒,腾出一个空间,然后向我伸出一只手。我看了看他那苍白松软的手掌,有些不知所措。是要我和他握手吗,像那些绅士一样?他并没有行吻手礼或者起身鞠躬。和他握手时,我有种奇怪的兴奋感,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隐隐的激动。
“我在信中说过,先生。是一本诗集,我孜孜不倦地写了整整10年。我的上一卷诗集是由伊普斯威奇的理查德·德克出版的,事实上,那家出版社就是从您这里分立出去的。”这些话从我的舌头上滑落得比预期中更稳妥。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画面:诗人L.E.兰登小姐在大声朗读我的诗歌,诗集装订得非常漂亮,封面用的是最光滑的海豹皮,我的名字凸印在鎏金的封面上……这幅画面是如此清晰明亮,以至于我能看见,她眼里闪烁着一丝泪光,她嘴唇形成的曲线流露出赞赏,她用指尖温柔地触碰纸张,宛若触碰一件天鹅绒般的精致珍贵之物。
我眨眨眼,试图整理我的思绪。他到底有没有读过我的信?其中有我写在最好的铜版纸上的50 首诗,那是6个星期前我亲手寄给他的。如果不是这样,他为什么写信邀请我来见他?更令我懊恼的是,我感觉自己的喉咙一阵紧缩,下嘴唇在颤抖。
朗文先生使劲挠着他的头,继续盯着天花板。他的鞋底敲打着桌子下面的木地板条,仿佛他已经忘记了我的存在。也许他正在决定是否可以信任我写一部哥特式浪漫小说。我谨慎地咳嗽了一声,也许听起来更像是在大口吞咽:“先生,能否把我的诗稿还给我?”